審計署批評衛生署沒有嚴格監察,私家醫院用地條款。立法會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認為政府監管工作難辭其咎,表示極度遺憾。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的報告,指1957年行政局,對私家醫院兩項主要規定,加入地契條款,包括提供免費或低價病床,也規定將盈餘再投資於醫院。
但當局未有將這兩項規定,放入私院地契,公帑稅收減少而市民未能受惠,當局亦未有把握機會糾正。委員對此極度遺憾,認為當局難辭其咎。報告指當局亦未有努力設立一套,有效的監督制度,處事態度散漫拖拉。
至於沙田仁安醫院四成多的批地,超過二十年沒有發展,其後政府容許更改用途,興建私人住宅,委員會亦表示「極度遺憾」。
發展局表示會汲取教訓,又說仁安醫院的用地建住宅,並無利益輸送,因對方已補回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