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建議加入丁屋轉售限制防濫用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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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2-13 01:47

撰文: 無綫新聞

代表原居民利益的鄉議局,認為原居民與發展商合作建屋,並無損害公眾利益,但有學者認為做法是濫用丁權,建議加入丁屋轉售限制。

發展公司連丁權出售的做法,有無問題?我們訪問鄉議局,新界傳統權益委員會主任梁福元,他最初否認有丁權轉讓,而是合作發展。他又指,照市值補地價給政府,這些都不損害公眾利益,庫房有收入,丁權賣得一些錢,又可以改善自己居住環境,在鄉村裡,他覺得這個很正常,並沒有不公平。

雖然法例規定丁權不能轉讓,但丁屋建成五年內,只要補地價就可以出售,之後更加毋須補地價。有學者認為,這些是濫用丁權,應該檢討做法。

發展局早前表示,丁屋政策實施近四十年,期間整體社會和鄉郊環境,都有重大改變,認同有必要檢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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