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旅行社冀政府為新法例設緩衝期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02-17 02:18

撰文: 無綫新聞

有本港的旅行社負責人表示,未清楚新法例的刑責問題,擔心誤墮法網,希望政府為新法例設緩衝期。

不良營商手法的實務指引列明,如果有公司僱員違反公平營商條文,只要證明有關的不良營商手法,是在公司的董事等主要人員,同意或縱容之下所犯,又或者因為他們的疏忽而導致,公司的董事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專做入境團的旅行社協會,說沒有留意這條法例將會生效,擔心誤墮法網。

有主力做出境團的旅行社贊成保障消費者,但不滿政府未有,向他們解釋清楚新增的刑責問題,有旅遊業界希望,政府可以就新法例設立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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