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為遺產信託人 華懋慈善基金或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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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2-21 20:52

撰文: 無綫新聞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案,高等法院頒布判詞,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是遺產的「信託人」,而並非唯一「受益人」。華懋一方表示會考慮上訴。

華懋慈善基金慶祝,終審法院去年不接受商人陳振聰上訴申請,華懋手持龔如心在02年訂立的遺囑獲確認為最終遺囑。不過並不意味遺產案完結,律政司入稟法院要求釐清如何詮譯華懋慈善基金的角色。

龔如心遺囑指示,將她全部財產撥歸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並交託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總理,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組成的管理機構監管。

華懋一方認為,龔如心清楚表達了將所有財產全部撥歸華懋慈善基金,基金是受益人可全權擁有遺產。但高院法官潘兆初不認同,他認為法庭應該從遺囑整體去詮釋龔如心立遺囑真正的意願,而不能是單獨考慮或只是看字面解釋。

潘兆初在判詞中指,龔如心深知逝世後,華懋慈善基金的本質以及規模都會有改變,因此希望可以在聯合國秘書長等組成的管理機構監管下,履行信託人角色,進行慈善事業。

遺囑沒有提及「信託」字眼,但使用的字句滿足了作為慈善信託的要求,而自製的遺囑沒有技術字眼也可以理解,認為龔如心是有意將遺產用作慈善用途,基金只是信託角色。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是遺產的「信託人」,而並非唯一「受益人」。

法庭同時要求律政司在21日內草擬指令讓法庭審批決定如何進一步處理八百多億的遺產。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到法庭,領取判詞的代表律師何文基表示,會考慮上訴。

律政司表示會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的安排,發言人強調,律政司司長會繼續堅守其慈善事務守護者的角色,密切關注情況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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