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下近830億元遺產,高等法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是遺產的「信託人」,而並非唯一「受益人」。有律師表示,判詞中提及的「受益人」,等於遺產的擁有人,可以按自己意願運用,「信託人」就要按遺囑指示運用。
有接近華懋慈善基金的人士認為,龔如心的意願,是找聯合國秘書長,中國總理等組成管理機構,監管基金運作,但要成立這個機構,有不少困難,就算真的能成立,有律師認為,仍然留下不少問號。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歡迎高院的裁決,認為給予慈善基金作為受益人,而它能全權決定,按照它的章程和它的決定來做,我覺得確定性沒有它作為信託人,而有另一個監察當局,即是律政司,去履行遺囑內慈善範圍那麼確定。他認為裁決有助確保遺產用於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