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澄軒最快明簽約 律師指買家不能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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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2-25 02:40

撰文: 無綫新聞

長實拆售酒店雍澄軒,買家最快明天要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並需要同意由長實營運酒店最少十五年。

有法律學者表示,酒店營運合同傾向保障長實,對消費者未必公平。有承造雍澄軒樓契的律師行表明,買家不能自住所購的單位,長實暫時未有回應。

我們向代雍澄軒買家做樓契的律師樓查詢,職員一開始講明,就算買家要入住,都不可以住自己單位買。而長實在上周一推銷樓盤時,執行董事趙國雄如此說過。

這份酒店營運合同,列明雍澄軒買家,同意委任「酒店營運人」,不少於十五年,期間酒店房的租金、租出優先次序等等,不獲承諾或保證,除了員工、設施管理費,業主另外要付酬金,金額不多於酒店每年整體開支一成,合同亦假設,如營運人不獲續發或被吊銷酒店牌照,過半數業主可委任新營運人,但無講到營運人的責任。

有法律學者表示,合同對業主保障很有限,關鍵是業主買樓時是否知情及同意。長實上星期宣布拆售葵涌酒店雍澄軒,政府其後多次表示會研究是否符合相關法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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