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商花園街大火死者是否死於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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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3-17 21:18

撰文: 無綫新聞

旺角花園街大火死因研訊,裁判官引導陪審團作供,指出各部門的調查,沒證據顯示是縱火,亦不能肯定火警是電箱故障所致,陪審團只能裁定,九名死者是否死於意外,陪審團稍後退庭商議。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引導陪審團時指出,死因庭無權裁定,任何人的民事過失、責任或賠償問題。陪審員應以「相對可能性」的原則,考慮是否採納研訊期間的證供,並就案件事實、事件經過,和死者的死亡原因作出推論。陳碧橋指出,就起火時間、起火地點,死者被發現地方,不同證人都有不同講法,陪審員須就以上問題作出裁決。

至於大火救援工作,裁判官指出,在起火大約半小時後,才有第一隊共四位的消防員,到達花園街192至194號天台,救出生還者,至於其他在地面的消防員,為何遲遲未上樓支援,出庭作供的署理助理消防處長,沒有解釋原因。九名死者的死亡原因方面,裁判官表示,法醫報告指出,他們的死亡原因都是吸入濃煙,並無任何人有爭議,陪審員可自行決定是否採納。

大火在2011年11月30日凌晨發生,一共奪去九條人命,死因庭共花了十四日聽取證供,一共傳召了七十三名證人,四十八件證物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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