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性人爭取婚姻權終審開庭 周二續審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04-15 03:59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個變性人為爭取婚姻權,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今日開審。

案件上訴人W,未有現身法庭,而一批爭取變性人婚姻權的,支持者就到庭旁聽,代表W的御用大律師,彭力克在庭上指出,W在完成變性手術後,W的身份證以及護照的性別,已改為女性,彭力克又指在上訴庭審訊時,已經證明了W變性後,可使用女性公共設施,例如女更衣室,即使被收監亦會安排入女子監獄,彭力克又反駁,高等法院上訴庭判決的理據,指婚姻重點是要繁殖下一代,但W無法做到,他認為不少人結婚並非為了生孩子,不能因生育能力否定結婚權利。

終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認同,生育只是婚姻一部分,懷疑應否成為法例要求。代表政府的御用大律師認為,婚姻條例的法律基礎,是要在生物定義上避免出現同性婚姻,如果推翻了就很難劃一條界線,她舉例,[Notes:GFX 3]如果男性變性後,就可以被認定為婚姻的女方,那麼經常作女性打扮,或者做了小部分變性手術的男人,又是否合符資格,認為會帶來多方面的影響。

W原本是男性,在接受變性手術後,打算與另一男子結婚,但遭婚姻登記處拒絕,理由是出世紙仍為男性,根據婚姻條例,婚姻雙方必須為一男一女,而性別是取決於出生時的性別。案件早前在最高法院原訟庭,和上訴庭都已經敗訴,終審法院的判決將會是最終的定案,終審法院星期二,會繼續審理有關的上訴。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