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議員首次引用議事規則中容許以呈請書,成立專責委員會的做法,調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期間,有沒有涉及貪腐行為。
不過即使委員會能夠成立,亦無權引用特權法傳召證人。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指在任期間酬酢費用超標,又有報道指他多次,宴請內地官員和向他們送禮。特首成立了檢討委員會,立法會的帳委會亦會跟進審計處,關於廉署的衡工量值報告。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和工黨議員何秀蘭,向立法會主席提交呈請書,要求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湯顯明任內的外訪,宴請和送禮等問題,認為和政府的檢討委員會及立法會帳委會的重點不同。
如果在星期三的大會獲得不少於二十名議員支持,就可以交給專責委員會跟進,但無權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證人。泛民議員相信,現任和前任廉政專員都講過會配合調查,希望他們信守承諾。
另外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在網上撰文,指廉署的內部調查組,在監察與制衡方面一直行之有效,由內部調查組調查湯顯明,同樣可以做到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