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業向裁判官道歉案件押後至2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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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5-15 19:42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人民力量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裁判官押後判刑,而陳偉業就早前庭上言論,向裁判官道歉。

庭上播出今年三月十二日,陳偉業就非法集結案陳詞,裁判官杜浩成提出,最多只讓他陳詞兩天,陳偉業問為甚麼只得兩天?除非裁判官是有政治任務。

代表陳偉業的律師今日在庭上表示,如這番說話,有人認為會對法庭及司法制度有冒犯及質疑,陳偉業願意收回及道歉。不過裁判官認為,這樣是有條件性的,強調法庭只接受他認錯及道歉。

陳偉業最終願意,無條件收回言論及道歉,裁判官表明,不會再有進一步刑事程序,之後就非法集結案,聽取各被告求情,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二宣判。判刑結果將關乎黃毓民及陳偉業兩人,會否失去立法會議席。

2011年的七一遊行後,人民力量的黃毓民、陳偉業及陳志全等,聯同其他示威人士佔據中環行車線。案件上月底審結,陳志全獲判無罪,但黃毓民和陳偉業被裁定非法集結,協助組織帶領未經批准的遊行等三項罪名成立。根據《公安條例》,非法集結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3年。

判刑長短關係到兩人的立法會議席,因為根據《基本法》第79條,立法會議員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便可解除其職務。第一位按這個機制,被解除議員資格的是前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他在1998年被控偽造文書罪成,判監三年,立法會同年通過解除其職務。

社民連梁國雄去年,因為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被判監兩個月,但解除職務動議被否決。今早開庭還有另一個焦點是陳偉業,是否願意向裁判官杜浩成道歉。杜浩成上次宣讀判詞後,特別提到陳偉業作供時曾指稱裁判官有政治任務,杜浩成說對他來說是一種嚴重的侮辱。他要求陳偉業下次開庭時道歉,否則可能引用《裁判官條例》提出起訴。相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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