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再到立法會出席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議員繼續跟進湯顯明任內,廉政公署存酒增加,湯顯明指買酒是為了待客。他亦表示,宴客「分單」,和將買酒開支分開計算,當時不知道有問題。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帳委會以權力及特權法傳召作供。與上次不同,他作供前要宣誓,受特權法保護,作供內容不會作刑事起訴證供,但不可以以廉署刑事調查為理由,拒絕回答問題。議員繼續跟進湯顯明任內,廉署存酒增加的問題。
湯顯明又表示,將酒品開支和宴會開支分開計算,同一晚請客又「分單」,當時不知道做法有問題。
廉署回應議員書面查詢時顯示,在湯顯明任內,廉署行政總部開支上升約一倍,涉及成立廉政建設中心。有議員質疑,為何要聘請內地學者協助倡廉建設。湯顯明解釋,是考慮他的知識和著作經歷,和國籍及當地廉政水平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