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黃冠豪收受食肆優惠案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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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6-05 22:38

撰文: 無綫新聞

警司黃冠豪收受食肆優惠案,今日判刑。

51歲的黃冠豪目前已經停職,被控在前年六月至八月,任職灣仔分區指揮官時,先後三次光顧一間食肆,獲得四千五百多元折扣優惠,更獲贈一瓶威士忌,但被告在審閱該食肆申請酒牌時,沒提出反對,亦沒有向上級申報,曾接受食肆優惠,被裁判官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

裁判官更質疑,不止被告一人有問題,整個小隊都可能有問題,要求廉署調查是否有證人,同流合污或作假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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