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文稱衛生署內部培訓大律師做法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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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6-05 21:03

撰文: 無綫新聞

衛生署一名助理署長,獲批一年進修假期,期間繼續獲支全薪。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爭議可能是基於培訓跟衛生無關,但如果署方認為,部門需要有法律知識的專家,今次亦是適合。

獲批准放一年進修假期的衛生署助理署長蔡美儀,去年11月起放假做實習大律師,之後可獲取執業資格,期間仍然獲政府支全薪約160萬元。

衛生署回應指,署方負責執行公共衛生政策和法定職責,若果要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要透過常設程序,就每個個案提供詳細闡述,認為在內部栽培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公共衛生專家,是最適切及實際的方法。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若部門首長認為有需要,有權安排員工接受培訓,衛生署亦已按機制處理。

衛生署又指,蔡美儀已簽署承諾書,保證受訓後繼續服務政府不少於三年。至於她在實習律師方面有否支薪,署方指沒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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