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日後審批帶薪培訓諮詢常秘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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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6-08 02:43

撰文: 無綫新聞

衛生署一名助理署長獲批進修假一年實習大律師,同時繼續領取薪酬,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說,會要求衛生署日後審批,超過半年的員工帶薪培訓時,諮詢常任秘書長意見。

高永文說,衛生署助理署長蔡美儀進修法律,不是署方主動要求。

他說衛生署不少工作涉及法律問題,前署長林秉恩批准蔡美儀帶薪進修一年,繼續領取160萬年薪,符合現行程序,但明白公眾關注公帑的運用。但他說,最終審批權仍在署長手上。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有些政府部門會有內部法律意見,未必每次都靠律政司,但為何修讀法律後,還要帶薪考取大律師資格呢?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表示,局方只負責審批一般職系,例如政務主任、行政主任的,有薪假期申請,衛生署的個案沒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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