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僱主違例付錢外傭出外租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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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6-17 07:06

撰文: 無綫新聞

法例規定,外傭必須要在僱住住所留宿。本台發現,愉景灣有僱主違例付錢外傭出外租屋住。

有外傭表示知道犯法,但滿意僱主安排。有立法會議員就擔心,增加外傭做黑工的風險。

在大嶼山愉景灣碼頭行十分鐘就到稔樹灣村,這天早上七時,有不少菲律賓和印尼人在村裡走出來。其中一人上了一輛巴士。大約五分鐘後下車,走入一座五層高住宅。

而另一個同樣在稔樹灣村行出來的人,就向碼頭方向走。約二十分鐘後進入一個住宅。

我們入去稔樹灣村。村內的石屋面積不大,不少加蓋鐵皮僭建。甚至由一層變兩層,不少單位都間成多個房間。附近的衛生環境不太好。

有菲傭承認,四年前來愉景灣幫意大利僱主打工開始,已經住在這裡。

有人就在門外貼了一張紙留下電話號碼,希望可以找人分租,減輕租金的負擔。

有菲傭承認,僱主每個月給她7000元,扣除近4000元的人工以及1300租金,每個月有多1700元用,並不介意居住環境一般。

除了住在稔樹灣村,有地產代理透露,有外傭甚至會自己租愉景灣的單位,再將它變成宿舍分租給同鄉賺錢。但他表示不會接這種生意,免得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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