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胡錦濤車隊示威涉犯交通條例成員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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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7-03 21:52

撰文: 無綫新聞

社民連五名成員去年趁前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在北大嶼山公路下車,嘗試向胡錦濤示威,涉嫌干犯道路交通條例,其中三名被告認罪,押後至月底判刑。

社民連於案件開始前,到荃灣裁判法院請願,指今次檢控不合理。被告分別是負責駕駛的林森成以及示威的陶君行、馬雲祺,黃浩銘及陳德章,案情指,去年6月29日,其中四名被告在北大嶼山公路往機場方向路段下車,跨過鐵欄爬上山坡,向前國家主席胡錦濤車隊展示「平反六四」及「還我旺陽」標語。五名被告半年後收到法庭傳票,質疑是「政治檢控」。其中林森成,陶君行及馬雲祺決定認罪,押後至本月廿九日判刑,而黃浩銘及陳德章不認罪,案件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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