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案,陪審團經過兩天退庭商議,裁定他偽造及行使虛假文書,兩項罪名成立,法庭將他還押至星期五早上聽取辯方求情。
陳振聰被定罪後,由囚車押走,他在犯人欄聽到結果時,抱頭閉目,面紅耳赤。陳振聰的太太與女兒就在律師陪同下離開高等法院,法庭會在星期五早上十時,聽取辯方求情。
陳振聰被定罪前,一直獲准保釋,陪審團是經連續兩日退庭商議後,到晚上八時前有裁決。五男三女的陪審員以六比二,裁定陳振聰偽造虛假文書罪名成立,另以七比一裁定他,行使虛假文書罪名成立。
法官特別讚揚陪審員的表現,包括準時及專注是陪審團的典範,加上審訊時間長,決定向他們發放兩倍的津貼。
控方在有裁決後,讀出陳振聰的背景,透露他1986年先後訛稱是醫院醫生,年薪四百多萬,藉此申請四張信用卡,並透支92600元,被裁定詐騙罪成,罰款二萬元。
至於今次案件,陳振聰被控於06年10月至07年4月初期間,在香港偽造一張日期為06年10月16日的龔如心遺囑,並於07年4月至10年2月期間使用。
陳振聰一直強調是龔如心06年10月16日,叫他在晚上到她的寓所交遺囑給他,內容是將整份遺產留給他。控方就質疑陳振聰利用龔如心06年簽署,給予陳振聰一千萬元的一份文件,文件上有見證人王永祥和吳崇武簽名,陳振聰根據這份文件,偽造成龔如心把全部遺產,都留給他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