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判囚十二年 官責行為形同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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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07-05 07:07

撰文: 無綫新聞

商人陳振聰被控偽造及行使虛假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被判監十二年。

法官指責陳振聰無恥、邪惡及貪婪,企圖侵吞龔如心超過八百億用作慈善用途的財產,行為形同騙子,亦毀掉龔如心聲譽。

六年爭產風波告一段落,主角淪為階下囚,載著陳振聰的裝甲囚車下午離開高等法院。陳振聰在法官宣判期間,聽到法官斥罵他的時候,一度面容扭曲,又不時望向飲泣的妻子及女兒。

他面臨十二年牢獄之外,亦要面對稅局,華懋慈善基金及遺產管理人,追討數以億計的欠款。代表陳振聰的大律師在囚室探望他後,沒有回應會否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法官麥機智判刑時,指責陳振聰無恥、邪惡及貪婪,指他已在龔如心生前取得超過三十億巨款,過著奢華生活卻不心足,還要偽造遺囑,企圖侵吞龔如心整個生意王國及所有遺產,貪心程度令人難以置信。

法官又形容陳振聰只是一個聰明及懂得哄人的大騙子,由九二年假借知道王德輝下落,走進龔如心的生命,但亦是騙局的開始,直至龔如心臨終前兩日,仍給陳振聰不少於三千萬英鎊,是深信陳振聰有能力為她解難,但法官相信陳振聰只趁龔如心晚年寂寞、哀傷,充分利用她的信任及友情。

他偽造的遺囑亦絕不馬虎,目的是要搶走造福社會的慈善基金,自己一個人袋袋平安,不但剝奪龔如心行善及照顧家人的遺願,亦都毀掉龔如心生前留下的名聲,行為極其邪惡。

亦令基金被迫花錢應付爭產官司,如非律師王永祥,見證龔如心於零六年,只餽贈千萬現金,而非整筆遺產給陳振聰,陳振聰幾乎得逞,破壞龔如心行善的理想。

法官表示,今次案件是同類中最嚴重,被告不認罪,無悔意,要以最高刑罰監禁十四年,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到陳振聰不自辯,辯方又同意大部分案情,精簡審訊程序,將六十天縮減一半,酌情減刑兩年,將偽造及行使虛假文件兩項控罪,分別判監十二年同期執行,又勒令被告支付初級偵訊的二百多萬元堂費。

法官又特別提到龔如心三名弟妹,指他們作為控方證人,沒有因為討厭陳振聰而歪曲證供,作供中肯、坦率,值得龔如心信賴,委託處理華懋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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