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郭妤淺大宅僭建案明年二月七日再判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07-30 01:03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九龍塘大宅僭建案,他太太郭妤淺承認控罪,裁判官裁定她違反《建築物條例》罪名成立,但辯方不同意部分案情,雙方一度在庭上爭論。裁判官押後到明年二月七日再聆訊。

郭妤淺在唐英年陪同下,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她是以涉案大宅業主代理人身份被屋宇署檢控,兩項違反《建築物條例》罪名,她早前承認其中一項。

控方在庭上宣讀案情,指約道七號大宅的泳池,天窗及地庫,都不在向屋宇署提交的圖則上,地庫面積達19米乘11米,即差不多2250平方呎。

控方指,大宅03年開始建造,郭妤淺跟建築師及結構工程師開會,提出要建造一個地庫,當時本來負責的結構工程師鄧偉就反對,認為這樣做跟原本向屋宇署提交的圖則不符,郭妤淺之後致電鄧偉就指明白他的處境,並將其辭退,更換另一工程師,即同案另一被告黃柏林。

控方又指,郭妤淺及其建築團隊先建地庫,再用泥土將其覆蓋,因此屋宇署檢查時並沒有發現異樣,於是批出入伙紙。

不過,辯方不同意,郭妤淺辭退鄧偉就的案情。法官認為,郭妤淺是否承認案情,是量刑的重要因素,因此法庭需要傳召鄧偉就出庭作供,但由於鄧偉就是同案其他被告的證人,為免影響其他被告的審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到明年二月七日再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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