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批准屋宇署的封閉令申請,封閉土瓜灣啟明街露台有危險的唐樓。當局派人到場執行封閉令,又安排居民登記遷出。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27節,法庭勒令啟明街51號封閉。法庭批准封閉令申請後,屋宇署人員由警員陪同到啟明街51號的唐樓為居民登記,周六日回單位收拾物品的時間,又解釋安置細節。
居民可以選擇遷往屯門中轉屋,又或入住臨時單身宿舍,社署安排的宿位,五個在深水埗,四個在樂富,居民不接受可以入住明愛向晴軒。
社署又為長者業主林婆婆找到護老中心暫住,她的家人表示婆婆仍然擔心未來生活。地舖商戶就獲准繼續營業,但當局在單位內鑽取混凝土樣本期間數天,要暫時遷出。
屋宇署早前表示,如果居民不搬走露台上的個人物品就會全部棄置,但署方下午貼的新告示表明,露台上的物品不會當垃圾棄置。
屋宇署早前指這座唐樓的露台有危險要拆卸,居民就要求整座重建。當局同意暫時不拆露台改為先圍封,用樁躉加固,勘測樓宇的主體結構。由於工程會動用重型機器,居民仍要暫時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