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非法廣播案 控辯結案料需兩天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09-04 21:07

撰文: 無綫新聞

民間電台被控非法廣播案續審,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預計需時兩日。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開審前被告與支持者在法院門外抗議。控方陳詞指,民間電台的廣播會干擾到其他民用廣播,例如民航處。而控辯雙方同意電台發牌合憲,因此不遵從制度,應負上刑責。

辯方就指,大氣電波被政府壟斷,透過再發牌的方式再分配,是抑遏言論和創作自由,限制市民表達權利。亦無證據顯示,案中檢走的發射器,曾影響民航處廣播。認為無被利用的電台頻譜,可用作地區廣播。

案中被告曾建成、羅堪就,海昇科技公司、柯華冰、潘達強,被控在07至11年期間,無牌設置電訊設施,未領牌的電訊設施發送訊息,涉及四十多張傳票。早前,包括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及梁國雄等,十多名出席過民間電台的嘉賓,曾被定罪,但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

更多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