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對藝人限制違反競爭 無綫表遺憾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09-19 01:03

撰文: 無綫新聞

通訊局裁定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對藝人及歌星的限制,觸及反競爭行為,判罰款九十萬元,無綫認為指控缺乏理據,深感失望和遺憾,不排除就有關裁決作出法律訴訟。

亞洲電視09年12月去信當時的廣管局投訴,質疑本港不少藝員及歌手受到無綫不成文規定限制,禁止藝人出席亞視活動和節目,並限制藝人使用的語言,扼殺亞視的生存空間。

廣管局在大半年後即10年8月,決定就亞視的投訴展開全面調查,今日作出裁決,認為其中四項指控成立,包括藉著嚴苛及不合理條款,壟斷藝員及歌手,限制非全職合約藝員及部頭合約藝員,在其他電視台的節目以原聲演出,禁止他們出席其他電視台的宣傳活動,又不成文規定合約藝員出席其他電視台的節目時,不准講廣東話。

通訊局指出,無綫的非全職合約藝員及部頭合約藝員,接受無綫以外的工作前要先取得無綫許可,但07年至10年期間,無綫只批准了很少藝員外出工作的申請,而替無綫競爭對手工作的申請,一次也沒有批准。

通訊局認為,這些合約條文削弱了對手製作高質素節目的能力或令對手製作成本增加,無綫沒有合理或客觀理由去設置這些條文,裁定無綫違反廣播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即禁止反競爭行為及禁止濫用支配優勢,罰款九十萬元,指示無綫根據條例第十六條,停止作出有關行為。

兩周內作出公開聲明及三個月內與相關藝員歌手溝通,不限制他們在其他電視台用廣東話,又要在四個月內向通訊局提交全面報告交代所採取的行動。

無綫發表聲明表示,已全面配合通訊局的調查,認為亞視的投訴缺乏理據,無綫對通訊局的指控深感失望和遺憾,又指出無綫是香港影視圈的人才培訓搖籃,多年來培育了過千位歌影視紅星,其中不少蜚聲國際,為港人爭光,此驕人的成績都是建基於無綫的優良藝員政策和大量的資源投入。

無綫的聲明又指,外間從事歌影視,而非無綫的合約藝人多不勝數,無綫之藝員政策毋礙其他電視台運作,及整體行業發展,無綫會尋求法律意見,據理力爭,不排除就有關裁決作出法律訴訟。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