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石油公司前副主席劉夢熊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再提堂。法官不接納劉夢熊離港申請,案件將在十二月二日審理。
64歲的劉夢熊到區域法院應訊,他被控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違反普通法,正以二十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
辯方呈上劉夢熊父親的醫院證明文件指,他在內地的八十六歲父親證實患前列腺癌,申請在十月底離港回內地三星期。又指劉夢熊今年曾多次進出香港,如果認為他不會再回港接受審訊是子虛烏有,不切實際。
由於辯方尚未落實律師人選,之後才審視呈堂的文件,希望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三月再審。但控方律師認為案情嚴重,劉夢熊一旦罪成,可判處即時入獄。他早前離港後返港,只是因為當時仍未被正式起訴,辯方申請離港三星期並不恰當,反對修改保釋條件。
控方又反駁辯方指,文件早在九月初已提交,認為辯方應有充裕時間準備。最後法官維持劉夢熊的保釋條件,不准離開香港。
法官聽取控辯雙方的理據,決定將案件排期到十二月二日再審,預計會審八日。
劉夢熊離開法院時說出自己的感受,可以形容為已故陳毅元帥有一首詩,「大雪壓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潔,待到雪化時。」
案情指,劉夢熊因涉嫌貪污被廉署調查,在一月先後發電郵及去信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聲稱他與梁振英過去有交往及關聯,尋求終止廉署針對他和其他涉案人士的調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