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涉妨礙司法公正案轉區院十二月審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09-24 01:30

撰文: 無綫新聞

東方明珠石油公司前副主席劉夢熊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再提堂。法官不接納劉夢熊離港申請,案件將在十二月二日審理。

64歲的劉夢熊到區域法院應訊,他被控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違反普通法。他否認控罪,正以二十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

辯方呈上劉夢熊父親的醫院證明文件,指他在內地的八十六歲父親證實患前列腺癌,申請在十月底離港回內地三星期。又指劉夢熊今年曾多次進出香港。如果認為他不會再回港接受審訊,是子虛烏有,不切實際。由於辯方尚未落實律師人選,之後才審視呈堂的文件,希望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三月再審。

但控方律師認為案情嚴重,劉夢熊一旦罪成,可判處即時入獄,他早前離港後返港,只是因為當時仍未被正式起訴,辯方申請離港三星期並不恰當,反對修改保釋條件。控方又反駁辯方指,文件早在九月初已提交,認為辯方應有充裕時間準備。最後法官維持劉夢熊的保釋條件,不准離開香港。

法官聽取控辯雙方的理據,決定將案件排期到十二月二日再審,預計會審八日。劉夢熊離開法院時,說出自己的感受。

案情指,劉夢熊因涉嫌貪污被廉署調查,在一月九日和十日先後發電郵及去信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聲稱他與梁振英過去有交往及關聯,以威脅或恐嚇手段,尋求終止廉署針對他和其他涉案人士的調查,涉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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