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即將一周年,法援署至今批出七宗法援申請,協助死難者家屬向兩名船長及其所屬船公司以及海事處索償。
有份協助家屬的律師指,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有充分理據,指兩名船長及船公司疏忽以及海事處失職,導致意外,家屬最快下月入稟法院。
去年國慶日的南丫海難釀成三十九人罹難,最少三十名死者的家屬分別透過法援署及律師進行民事索償。被告包括當晚駕駛海泰號及南丫四號的兩名船長,他們的僱主港九小輪及港燈以及海事處。
法援署發言人表示,至今接獲廿九宗涉及南丫海難索償申請,經過經濟及案情審查已批出其中七宗協助家屬民事索償的申請,其他申請仍待審查。
亦有家屬找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協助,最快下月會入稟,認為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報告,證明執法不力及缺乏救生衣,海事處難辭其咎。
何俊仁承認,成功向政府部門索償的先例不多,但調查報告直接指證船公司及船長疏忽,案件爭議點是如何攤分責任。
他說部分死者年輕及有專業資格,每個個案索償金額數以百萬計。何俊仁表示,由於涉及海事的索償期間比一般民事索償限期短,只有兩年,所以會盡快爭取為家屬入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