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涉違反商品條例案被告提堂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10-08 03:37

撰文: 無綫新聞

旺角一個參茸海味流動攤檔涉嫌在出售花旗參時,沒說明以斤或兩計算,成為首宗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案件。檔主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再審。

首宗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44歲被告鄧康子涉嫌違反條例,營業時作出誤導性遺漏。

海關早前收到舉報,八月初派人到旺角及油麻地多個攤檔「放蛇」。發現被告在旺角荔枝角道經營的參茸海味流動攤檔,出售八兩花旗參時,涉嫌沒說明是以斤或兩計算,又在出售約三百兩花旗參時,涉嫌隱藏價格資料。

海關在同一行動中拘捕了另外六名女子,合共檢獲40斤鮑魚和18斤花旗參,約值23萬元。

被告提堂時不需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九日,等候律政司指示,被告准以三千元保釋。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被告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入獄兩年。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