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干擾食肆電錶煤氣錶判8至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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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10-09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多間食肆干擾電錶及煤氣錶讀數,令中電和煤氣公司少收三千萬元的案件,其中三名被告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8至23個月。

案情指,去年一月,煤氣公司收到匿名信,舉報有集團非法干擾煤氣錶,於是報警。

27歲首被告林洪昌,負責利用幼小鐵線插入電錶和煤氣錶箱內,令讀數停止增加,協助食肆少交費用,涉及260萬元。他判刑最重,要監禁1年11個月。而兩名食肆東主,52歲的陳燁志以及37歲的陳耀輝,就被判監8個月和17個月。

法官李素蘭判刑時表示,中電和煤氣公司被騙大筆金錢,而且歷時相當長,最長的近三年,公司冒受的損失是判刑的重要考慮因素。他接受林洪昌並不是改電錶專家,真正的師傅是另一人,但他有經濟困難,並不是犯案藉口。

法官說,知道餐廳租金及食物成本上升對東主構成財政壓力,但干擾電錶不是解決方法。被告干擾電錶和煤氣錶令兩間公司要更換讀錶,最後判三名被告串謀詐騙罪成立,即時監禁。

法官認為,案中最強的求情理由是各名被告都認罪,顯示他們有悔意。而且兩名餐廳東主都已全數歸還煤氣和電費的差額,刑期已作了適量的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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