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押後處理市建局收回物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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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10-18 05:45

撰文: 無綫新聞

市建局向法庭申請收回在觀塘重建項目範圍內的三個物業,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再處理。

案件的答辯人,包括觀塘同仁街一個住宅單位的業主,以及兩間分別位於輔仁街和仁愛圍的商舖東主。涉案的物業位於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範圍內,市建局早前透露項目最快年底推出招標。

市建局指案件並無可爭議之處,要求法庭下令現正佔用物業的三名被告搬離涉案的物業。但各被告均提出反對,有被告指市建局非常霸道,令他做生意做到像有罪一樣。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指,需要有足夠時間讓雙方陳詞。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交由法官處理。

市建局今次是申請以簡易程序取得勝訴判決,只要證明被告一方沒有合理的抗辯理由,毋須經過審訊就可獲判勝訴。有關注觀塘重建的組織到法庭聲援,現時相關重建範圍內仍有約十戶未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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