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早前批評,警方為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相隔時間太長,影響成效。當局決定年底前加裝酒精測試儀器,縮短時間。
部分警署現時沒有舉證酒精測試儀器,結果懷疑醉駕司機可能要轉往其他有儀器的警署,做舉證呼氣測試,結果拖長了測試時間,引起審計報告批評。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接納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建議,說年底會有改善措施。
針對審計報告指,四成一的審查個案涉及有警署未安裝舉證呼氣測試儀器,林鄭月娥指,今年底每個陸上總區警署亦會安裝同類的呼氣測試儀器。為打擊酒後駕駛,警方可隨機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如未能通過,便要在現場進行四分鐘的檢查呼氣測試;仍未通過的話,司機會被捕並帶回警署,進一步接受舉證呼氣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