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法律學者指公民提名違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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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10-26 08:56

撰文: 無綫新聞

對於近期有人提出以公民聯署的方式提名特首候選人,有內地法律學者認為,公民提名的方式違反基本法,亦沒法律依據。

出席普選論壇的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鄒平學說,基本法明確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要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照民主程序提名,無規定公民聯署提名的制度。

公民提名無論是單軌制還是雙軌制都沒法律依據,如果要賦予法律效力,就必須修改基本法,亦面對操作性難題,在香港社會將引起更多不必要的爭議。

出席同一場合的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就不認同。他又說按照現有提名方案,泛民代表只要夠提名人數,同樣可以入閘,但無論何種提名方式,中央仍然可以以任命權作為最後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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