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進一步解釋免費電視發牌的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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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11-05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發表聲明,進一步解釋免費電視發牌的理據,指考慮發牌申請時,要考慮廣告市場能否支持電視台持續經營,而行政會議最終認為,奇妙電視和香港電視娛樂整體上較香港電視網絡優勝。

政府下午發聲明,題目為「進一步闡釋行會,就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決定」。重申九八年至今的廣播政策沒有改變,沒有為發牌數量設上限,不能說成只要申請者符合某些基本要求,便必獲發牌。

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既然有人願意冒虧本的風險辦電視,為甚麼不全部發牌?政府解釋,行會須考慮公眾利益,包括發新牌對電視行業可持續經營的影響,要考慮新牌數目會否造成過度或惡性競爭,包括可能導致攤薄廣告收入,因而令全部或大部分電視台在十二年的牌照期內沒有足夠收入,維持有質素而穩定的節目製作,或造成割喉式競爭以致節目質素下降,令公眾得不償失。因此認為要循序漸進引入競爭。

發出更多牌照,是否可以將電視廣告市場「做大個餅呢?」,聲明指,市場會受到多項市場因素的影響,難以準確預測其未來發展。

發牌數量要有限制,那甚麼香港電視網絡落敗呢?聲明指,有意見認為,香港電視製作的片集受歡迎,而另外兩個申請者不在發牌前早播放劇集,顯得不及香港電視積極。

但行會考慮三份申請時,考慮十一項因素和四大評審準則,包括財政財政能力、節目投資、節目策略及製作能力以及技術水平,行會成員評核是整體性的判斷,因此最終認為奇妙電視和香港電視娛樂整體上較香港電視優勝。但至於最終香港電視因為哪個環節表現差,而不獲發牌呢?聲明並無交代。

聲明又指,運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介入事件,既沒有必要,更令事件政治化,對解決問題根本毫無幫助。

行政長官梁振英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雖然政府一直循不同渠道向社會解釋,發出兩個免費電視牌照的原因,但很意外,社會上不是每個人都知道,所以出聲明進一步解釋。他重申,免費電視牌照已經增加一倍至四個,達到引入良性競爭的目的,同時也使電視從業員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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