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天台居民遭業主入稟要求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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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11-11 03:57

撰文: 無綫新聞

深水埗桂林街與大南街,一批天台屋居民遭業主立案法團入稟,要求他們搬走,案件押後到明年三月中審理。

受影響的居民有十戶,合共二十多人,部分人到法院聽審。居民都是住在桂林街75至81號,與大南街333至337號天台屋。他們指自己是「N無」居民,一直自力更生,用自己的血汗錢,購買天台屋。

屋宇署去年發通告,要求業主拆除天台僭建物,業主入稟法院要求居民搬走。聆案官下令當中六戶須於明年2月11日或之前遷出。有住戶在庭上投訴聆案官,偏幫有錢人迫遷,又指因經濟困難,短時間內無法搬走。但聆案官指,法庭無法命令屋宇署安排住戶上樓,若有困難可向社署求助。

至於案中另外四名住戶,聲稱在天台屋住了超過十二年,提出逆權侵佔。法院要他們在明年一月十三日或之前補交證物,例如電費或水費單等文件,案件押後至明年三月十二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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