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搶咪終審上訴得直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11-17 18:17

撰文: 無綫新聞

社民連兩名成員前年搶咪事件的上訴案,終審法院裁定兩成員上訴得直。

案情指周諾恆和黃軒瑋前年四月,趁當時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出席港鐵活動發言時,上台搶咪和撒溪錢,抗議港鐵加價。兩名被告去年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罪成,各判囚兩星期,之後上訴至高等法院,原訟庭改判性質較輕的,公眾集會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分別改判罰款二千及三千元,兩人仍不服再上訴至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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