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計劃捐出的其中一幅新界農地,部分地方正被花農佔用,恒地透過旗下公司入稟要求收回。
涉及案件的農地在元朗馬田壆地段,面積約五萬平方呎,原告是恒地旗下公司,兩名被告譯音姓陳,入稟狀指原告是相關地段業主,1993年起將地租給首被告父親,首被告父親2002年時,把部分地段擅自租給次被告。
首被告父親去世後,首被告與原告續租,次被告繼續佔用土地,原告現要求兩名被告將土地交還。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其中一名被告正申請法援,準備聘請測量專家評估情況,原告方面表示需時考慮證供,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