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聲明】湯顯明回應調查報告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11-27 01:27

撰文: 無綫新聞

湯顯明看“湯顯明事件”

審計署就廉政公眾對外酬酢分單問題提出了認為是灰色地帶的質疑,在傳媒催化下,質疑擴及餽贈與外訪範疇,並迅速演成了「湯顯明事件」,甚至特首要成立獨立委員會,律政司司長要下令刑事調查。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就此五次傳召我出席共二十小時聆訊。真難為了立法會議員們,要在既定規章、指引和準則規限和適用範圍以外,為「事件」尋找錯處。我不相信這是所謂“秋後算賬”,但涉及的事情,任內我個人未曾接過異議和質疑,相信廉署各部門首長亦然,否則他們應早已向我提出。

聆訉(訊)涉及的眾多細節,事隔數年要我一一記清楚談何容易,加上聆訉(訊)之初資料不足確實難以應對,直至聆訉(訊)最後階段資料齊全才能應付自如。

如果委員會建議廉署今後應為一切「灰色地帶」作清楚釐定,我完全認同。如從“衡工量值”角度審視一個大機構五年運作,當會發現頗多不足之處,從而督導改善,自是應該。無論事件涉及違規與否,我既是時任廉政專員,自應承擔整體責任:「有錯就認,清者自清」。

獨立委員會報告稱事件涉及多項違規,我希望賬(帳)委會能更精確地指出,「違規」項目指的是如何「違」了那些「規」?例如我就外訪向特首申批時如何違了那些「規」?在這方面,容我再列出就酬酢、餽贈及外訪問題上我的主要觀點(見附錄一)。

我必須再次重申:酬酢、餽贈或外訪,若有涉及不足或錯失之處,都不砥(牴)觸我無說謊,無隱瞞,無私利,與貪字無關的個人誠信。更與「政協委員」風馬牛不相及。

使命

事件不應影響廉署的工作效率,聲譽及公眾期望。廉署以及所有靜觀事件發展的公務員都應繼續積極進取,以創意創佳績,絕對不應變成「因循守舊,不做不錯」的大倒退。

促進國際合作是國家授予廉署的使命,擴延與內地交流是廉署的政策,兩者不能減弱只應加強。廉署同寅與我一起辛苦建立的廉署建設研究中心,應繼續發揚光大。隨著風尚改進,茅台酒當然不要再喝,但不加強與內地交流,合作協查,有效處理跨境罪案,就是失職。餽贈節制是好事,但大力協助策劃國際反貪機構的長線工作,就絕不能放軟手腳。外訪可以堅決拒絕觀光,但向內地外地推廣香港反貪經驗,就應該繼往開來。

五年中,廉署同事與我共同辛勞開創的一切,並非幾十個小時的聆訊可以抹殺。我謹此就任內我與同事曾致力推動的事宜作一簡介,為香港市民,內地及國際社會留下參考資(料)(見附錄二)。

感受

立法會賬(帳)目委員會報告公布之際,我身在遠方,應邀以個人獨立身份參加一個國際反貪專家小組會議。好高興獲知,香港在全球反貪社會中持續享有崇高聲譽,香港始終是國際防貪先驅。

事件讓我更明白,刮風下雨和燦爛陽光,原本就是氣候,陰晴無定,樹欲靜而風不止。

無論是否在任廉政專員,我都是同一個人;這個人的意念同誠信,都不會因天氣而改變。

以一段聽來的話作總結:

“沒有人完美,也沒有人是大災難。

我們走在一起,但願大家各盡所能。

一切都是旅程。”

這可以說的是所有人,當然包括我和你。

湯顯明

(2013年11月27日)

全文完

*()內為編輯修改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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