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公布,涉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酬酢開支等的報告。委員會嚴厲批評湯顯明,又痛斥他在任時的廉政公署未有足夠措施,確保不出現違規情況。
立法會帳委會就審計報告中涉及廉署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等事,五月起進行八次聆訊,發表八十頁的報告。
對於湯顯明任內的酬酢開支問題,報告分別用難辭其咎,震驚,強烈不滿等字眼,予以譴責。報告批評湯顯明在任時許多公務酬酢都以茅台酒款客,廉政專員的職責是制訂《廉署常規》包括將購買餐酒及烈酒的費用計入餐宴開支,但一如湯顯明承認,他對規定欠缺敏感,完全漠視。
湯顯明對非廉署對口單位的內地官員,設公務酬酢,或會令人認為他,為自己建立人脈網絡。委員會認為,湯顯明的行為,如非有若干廉署人員協助及默許,是沒有可能發生。
委員會痛斥廉署在湯顯明在任期間,處理公務酬酢、外訪及餽贈方面,未有實施足夠措施,確保不違規,損毀香港作為全球,其中一個最廉潔的地方,及廉署作為防貪先驅的聲譽。報告批評廉署社區關係處,未有履行職責,提醒廉政專員,不要進行與公務無關的活動。
報告沒有點名批評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帳委會表示主要是考慮廉署整體,所以決定報告集中在廉政專員身上。委員會表示,市民對獲委出任廉政專員一職的人有很高期望,建議政府重新審視,現行遴選廉政專員的機制和準則。委員會說,用痛斥這個詞非常少有。
至於湯顯明在聆訊上,最少兩次作供前後不一,但未有足夠證據顯示他作假證供,因此並不會將報告,轉介任何司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