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政改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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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12-04 01:37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公布政改諮詢文件,就2016年立法會選舉以及2017行政長官普選安排列出連串問題,徵求公眾意見,當中行政長官普選的安排,諮詢文件表明任何繞過提名委員會的建議,都可能不符合基本法。

政改諮詢文件分六大章節,首兩章主要陳述本港政制發展歷史背景同憲制基礎,強調選出行政長官後,中央擁有實質任命權,可以任命,也可以不任命。

第三章列出普選特首要考慮的七個議題,包括提名委員會組成,提名候選人的程序等,又列出坊間對不同議題的多項建議。

雖然政府多次強調未有具體方案,現階段亦不會對坊間的方案作定奪,但諮詢並不是天馬行空完全沒有限制,因為諮詢文件同時提出多項規定,例如提名委員會組成,諮詢的問題包括是否按現行選舉委員會四個界別的框架?

但政府同時表明,人大常委會在2007年訂明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諮詢文件指,根據基本法和中國法律,「參照」一詞有約束力,即是指提名委員會要保持四大界別的基本元素,又可以有適當調整空間。

又例如問到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諮詢文件列出多個坊間的建議給公眾參考,雖然文件沒有提到「公民提名」四個字,但其中一個建議,就是由一定數目合資格選民提名可直接成為候選人,參與一人一票普選,這個正是「公民提名」的方案之一,另一個提到的建議是政黨提名候選人。

但諮詢文件同時列明,基本法規定實質提名權只在提名委員會,任何繞過提名委員會的建議都可能不符合基本法。

另一個坊間的建議,是只需要個別提名委員會委員提名,諮詢文件就表明,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07年的決定,說明了必須機構提名或整體提名,而非個別委員聯合提名。

2016年立法會選舉方面,諮詢議題包括議席數目,功能團體和直選,各佔半數的比例應否不變?以及功能團體的選民基礎等。諮詢期到明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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