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發牌制規管物業管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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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3-12-06 02:49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議發牌規管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確保服務質素。監管機構的開支會在物業買賣中徵費來補貼。

想有好的居住環境,物業管理公司的表現或者是很重要的因素。但公司質素怎樣保證呢?

政府建議,提供物業管理、維修,設施管理的公司都要領牌。這類公司要有一定數量的持牌從業員,並要視乎背景和條件才獲發牌。例如公司曾經有跟物業管理相關的刑事紀錄,就不會獲牌照。

只提供清潔或保安服務的公司,自行管理屋苑的業主組織或法團都可以豁免領牌。政府和房委會也不需要。而從業員本身亦要有牌。大學畢業的領「一級牌」,文憑或副學士屬「二級」。亦要看看有甚麼專業資格。「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將會制訂專業守則。

管理公司和從業員要交牌照費,當局建議日後樓宇買賣每宗交易,額外支付200至350元,用來補貼監管局的營運。

政府未有具體實施時間,明年首季將條例草案呈交立法會。而一旦實施,業界會有三年過渡期申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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