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裁定申領綜援居港七年規定違基本法

即时港闻

发布: 2013-12-16 18:39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內地新移民女子挑戰申請綜援需居港七年的規定,獲終審法院裁定勝訴。

提出訴訟的內地新移民女子孔允明,並無到法庭聽裁決。

案情指她05年11月獲發單程證來港,來港翌日港人丈夫逝世。她06年申請綜援,因居港不足七年被拒絕。09年提出司法覆核,在原訟庭及上訴庭都被判敗訴。她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她上訴得直,並宣布有關七年居港的規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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