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星期二裁定,申請綜援須居港七年的規定違憲。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明,政府不會提請人大釋法。
袁國強下午出席活動前,主動見記者表明立場。袁國強表示,沒打算申請暫緩執行判決,明白可能會有個案因應判決而申請綜援,政府會配合終院的判決。
有團體下午就陪同一名新移民,再到社署申請綜援。吳女士09年獲批單程證來港,面對家庭暴力,出現精神健康問題,無法工作。過往兩次申請綜援,都因居港未滿七年被拒絕。只靠在香港出世的女兒,每月二千多元綜援金生活。
協助吳女士的團體表示,過往收過不少求助,因為家庭暴力要申請綜援,但因為未住滿七年被拒。他們會陸續接觸這些個案,協助他們再次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