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擴大現行私家車三歲以下兒童要使用兒童安全帶的規定至十一歲兒童,違例司機會被罰款。
有兒童家庭駕車出外,會自行配置兒童安全帶裝置,現行法例只規定前座兒童佩戴兒童安全帶。政府計劃擴展至後座11歲以下兒童都要佩戴。
其中一個方案,8歲前的1.35米高兒童要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隨後三個方案,按兒童身高及年齡遞增至1.5米高及11歲前也要受規管,預料受影響家庭最多達到九萬九千個,方案會諮詢公眾。
政府說,每個家庭可按兒童年齡身高安裝適合款式,由出生到11歲,添置安全帶裝置的開支預料為四千元至一萬四千多元。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時,議員關注法例的彈性。
運輸及房屋局稍後提交草案予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