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員楊志偉三項普通襲擊罪全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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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1-21 04:04

撰文: 無綫新聞

在去年旺角行人專用區女教師林慧思事件的集會上,涉嫌推撞攝影記者及集會人士的退休警員楊志偉,三項普通襲擊罪名全部不成立。

58歲被告楊志偉聽取裁決後離開觀塘裁判法院。控方在庭上播出多段分別由警方、攝影記者和參與集會市民拍攝的片段,同傳召兩名證人出庭。

證人尹家聲作供指,當時向不滿林慧思的人做出手指公向下的手勢,隨即被人包圍和推撞,並且遭被告拉扯,幾乎跌低,楊志偉自辯時指,見到尹家聲被包圍,擔心他被打,於是把他拉到較少人的地方,保障他的安全。

另一證人、壹週刊攝影記者羅國輝指,見到尹家聲被人拉扯,故上前拍攝,但被告用手推他的攝錄機,令他跌倒,後來被告再推他的心口,令他再次倒地。

被告楊志偉就指擔心對方的攝錄機會撞到自己,下意識用手擋了一下鏡頭,後來羅國輝跌倒,對方起身後,怕他再次跌倒,因此用手頂著其心口。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判案時指,被告拉開尹家聲是希望令他安全,法庭不能完全排除這講法,至於被告指曾接受人群控制訓練,而拉開尹家聲,法庭對此有保留,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第一項普通襲擊罪不成立。

羅國輝承認跌下時前面有人推,後面亦有人拉,法庭不能完全排除被告,只是想把攝錄機撥開。又認為被告向羅國輝心口伸手,是想扶著對方的說法牽強,但控方無法證實被告有意襲擊羅國輝。所以判被告其餘兩項普通襲擊罪都不成立。

法庭又指被告無案底,對社會有貢獻,加上願意親自出庭作供,故法庭接納他的犯案機會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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