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屋宇署處理知名人士僭建的執法情況,發現部分個案延遲處理,有個案延誤一年仍未發清拆令,公署認為情況不理想。
多名高官及知名人士,2011至12年間被揭發住宅僭建,屋宇署調查,並採用一套「特別程序」優先處理這類個案,盡早向傳媒交代進展。申訴專員公署主動檢視當中15宗涉及僭建較嚴重的個案。沒有證據顯示屋宇署對名人寬鬆,但有個案出現不同程度延誤。
「特別程序」要求「三數天內」派人調查,但其中一宗,屋宇署收到舉報後第10日才派員調查,遲了近一星期。
一般個案首次視察可以確定僭建物是否存在,但有個案未能即日確定,業主亦沒回覆,結果要花上數個月。
雖然當中九宗個案的僭建物確定要優先取締,部分個案由發出勸喻信,甚至發清拆令也延誤。到發出警告信和檢控亦拖了數個月至半年。公署批評難以符合公眾期望。
申訴專員公署認為,屋宇署必須盡快根治延誤執法問題,否則影響署方威信受損之外,亦可能令公眾安全受威脅。
公署又指,屋宇署的「特別程序」早在2011年已設立,但事隔大半年才公布,亦沒有具體的執行指引,不同人員執行時可能都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