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抵港才發現行程不同,追究責任要視乎是內地,還是香港旅行社出現問題。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表示,根據旅行社之間簽訂合約可知道是哪一方提供不正確的資料、或者擅自更改行程。
報團時說明行程,最終不一樣,應該向甚麼人投訴?入境團旅行社協會表示,旅行社不可以擅自更改行程,旅客可依照合約釐清是哪一方更改行程,再追究責任。本港過往試過有導遊強迫內地客購物,但導遊工會指出,過往亦有情況是內地旅行社以假行程表欺騙旅客,賺取差價。
根據去年十月實施的旅遊法,旅行社不得帶旅客去指定購物地點,除非雙方已經協商好。不過,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表示,即使雙方事先簽訂協議,但根據法律,依然禁止以購物點補貼團費。
姚思榮指旅遊法實施初期,內地到港報團人數下跌兩至三成,到農曆年期間回升,估計是旅行社已習慣新法例。旅遊業議會表示,旅行社要事先將行程交給旅遊業議會,如旅客發現行程有出入,向議會投訴就會知道是否涉及擅自更改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