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輪旅客拒絕落船事件商賠償達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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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2-07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昨日有郵輪旅客不滿行程拒絕落船,並要求賠償,旅行社同旅客代表開會商討,郵輪公司沒有派人出席,旅遊業議會表示,旅行社同旅客初步達成共識,形容會面氣氛良好,有好的結果。

參加美麗華郵輪團及自由行旅客,包括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及旅行社代表下午在旅遊業議會安排下開會,商討賠償安排。但船公司沒有派人出席。

有旅客在會前表示,原先旅行團安排三個景點,但下龍灣上岸觀光的行程取消,所以要求賠償三分一團費,旅行社亦應為事件道歉。郵輪公司並沒有解釋不派人開會的原因,只表示公司在開內部會議。

另外,由於旅客拒絕落船,令郵輪接載下一批旅客延誤八個多小時才啟航。有律師指,船公司可能會向有關旅客追討損失。律師說過往都有發生郵輪團的糾紛,但旅客所獲的賠償都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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