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康超級市場一間分店涉嫌張貼誤導的價格牌,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罰款一萬元。
涉案的惠康超市位於油麻地窩打老道,海關根據舉報去年七月到超市調查,發現超市出售一個品牌的薯片,價格標示為「標準價 5.5」、「特價 $11.5 / 2件」。
海關指,分開購買兩包薯片,實際較一次購買兩包便宜,超市的價格標示誤導消費者,以為有優惠而購買更多數量,屬於虛假或具誤導性的商品說明,牴觸《商品說明條例》。超市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一萬元。
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去年七月十九日生效,海關提醒零售商要核實向消費者提供的產品資料,如果提供任何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或管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