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官員涉行為失當判社會服務令

即时港闻

发布: 2014-02-24 21:0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教育局高級學校發展主任被指利用職權,轉介相識的學生到她直接督導的學校,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五十二歲的被告袁慧妝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判決,控罪指她在2011年7月5日至6日期間,利用職權協助朋友的姨甥女入讀她直接督導的英文中學,包括致電校長、並用局方信紙傳真女童的資料到學校,但沒有申報利益,女童最終獲學校取錄入讀中一。被告於案發時是教育局高級學校發展主任,專責督導區內由其管轄的資助學校。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考慮被告沒有犯罪紀錄,所以接受感化報告,判處被告140小時社會服務令。教育局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公務員若被裁定有罪,政府會按既定程序考慮應否採取紀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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