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則表示,他們是依法辦事,形容王維基現時的做法是持有一個流動小販牌,但就做私房菜。
通訊局指,因為港視採用DTMB制式,不用解碼或接收器,住戶一開電視就可看到,因此可能觸及《廣播條例》五千個指明處所接收到節目的規定,所以要申請電視服務牌照。
王維基昨日就反駁,指住戶一開電視看到他們的節目,需要經過大廈公共天線,如果大廈接收到港視的節目是違法,監管責任應在於通訊辦,而並非港視。
針對被港視指不執法的問題,通訊局的通訊事務副總監劉光祥在傳媒簡報會上解釋,全港目前有十三萬幢住宅,其中九萬幢住宅是村屋及舊樓以私人天線接收大氣電波,即可同時接收王維基計劃採用的制式,但對於這類天線,現時沒有法例規管,所以通訊局毋須執法。
劉光祥又強調,流動電視持牌人有責任確保自己及其他住戶不犯法,反問如果要求每幢大廈安裝過濾器,篩走流動電視的訊號,「這樣擾民是否合理」?他又形容王維基現時的做法是「持有一個流動小販牌,但在做私房菜」、「在固定地點做生意,卻不去領取消防牌等」。
而通訊辦助理總監梁仲賢亦形容,王維基是要「一人做生意,十多萬人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