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港鐵搶咪事件政府須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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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3-18 01:06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社民連成員在港鐵活動搶咪事件,終審法院早前裁定兩人無罪,今日裁定律政司要支付訟費。

社民連成員周諾恆及黃軒瑋,2011年4月在一個港鐵活動趁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發言時,衝上台搶咪及撒溪錢,抗議港鐵加價。二人原審時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判監十四日,上訴後獲改判較輕罪名及罰款。律政司及二人同時上訴至終審法院,去年終院裁定二人無罪。

終院今日頒下判詞,兩名被告不用支付訟費,由律政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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