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香樓燒鴨充燒鵝違例罰款八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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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4-03-19 04:48

撰文: 無綫新聞

中環一間酒樓以「燒鴨飯」冒充「燒鵝飯」出售,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酒樓的燒味部主管罰款八千元。

涉案的是中環威靈頓街蓮香樓,酒樓燒味部主管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虛假商品說明罪,被判罰款共八千元。海關接到投訴,去年六月兩次到蓮香樓購買燒鵝飯,政府化驗所證實樣本均為鴨肉而非鵝肉。而燒鵝的售價一般較燒鴨高,以燒鴨充當燒鵝是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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